工安全函〔2018〕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爆行業主管部門:
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行業改革發展的統一部署,為切實提高民爆行業安全管理水平,現將《民爆行業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專項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地方實際,督促民爆生產、銷售企業認真自查,并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聯 系 人:劉力強
聯系電話:010-68205381
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生產司
2018年7月13日
民爆行業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專項行動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安全發展理念,推進《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實施,提高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行業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決定于2018-2020年在民爆行業開展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具體行動計劃如下:
一、工作目標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全面提高安全監管效能,督促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提升管理能力,消除一批事故隱患,解決一批突出共性安全問題,切實保障行業安全發展。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健全行業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落實市、縣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屬地安全監管職責,完成市、縣級民爆行業安全監管體系、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明確監管責任人,規范監管程序。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一級查一級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逐級督促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二)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對市、縣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人員的培訓,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和行業監管重點培訓,采取課堂教學及現場實訓等多種培訓形式提升市縣級監管能力;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人員要積極參加行業組織的專業化培訓,提升監管專業化水平。
(三)規范執法行為,完善監管條件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人員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應規范執法文書、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各級監管人員均應依法取得執法證書,持證執法。
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市、縣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經費,完善監管工作條件,保障監管履責相應的執法與應急車輛,確保民爆行業安全監管體系運行平穩、有效。
(四)開展督查共性問題“回頭看”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行業安全檢查督查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回頭看”,對企業存在共性問題未按計劃完成閉環整改且無合理理由的應采取臨時停產整改措施。
(五)防治“四超”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應深入排查轄區內企業是否“四超”(超員、超量、超產、超時)情況,特別是要全面落實行業定員要求,杜絕超許可能力生產。對于存在“四超”問題的企業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問題嚴重的企業,要堅決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六)落實銷售備案制度,加強出入庫管理。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銷售備案制度,積極推動利用信息化手段實施民爆物品銷售備案;要督促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加強出入庫管理,切實做到民爆物品賬證相符、賬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
(七)排查企業安全資料符合性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全面排查安全評價報告、工藝技術及設備鑒定證書、設計圖紙與企業現狀的一致性,確?,F狀與圖紙、證書一致,提高安全資料的有效性。
(八)排查治理外部距離不足安全隱患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民爆生產、銷售企業核查外部距離,對于不滿足設計規范的要減量、停產、停業,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堅決消除外部距離不足的重大安全隱患。
(九)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落實《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細則》(WJ/T 9092-2018)要求;推進企業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規范化,推進企業集團安全管理五統一(管理、標準、制度、培訓、考核),不斷構建民爆企業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十)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各民爆生產、銷售企業要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對所有需持證上崗人員進行排查,對所有持證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查驗,嚴禁無證上崗或持假證上崗。
(十一)切實滿足規范強制性條款要求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即將發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089-2018)中強制性條款要求。全面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中工業炸藥危險等級為1.1級工房現場操作人員實現6人(含)以下,工業炸藥制品危險等級為1.1級工房現場操作人員全部實現9人(含)以下要求。落實《乳化炸藥不合格品及廢料處理安全技術條件》(WJ/T9095-2018)要求。
(十二)提升門機安全聯鎖措施和鋼板防護間防殉爆能力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嚴格按照《關于改進民爆生產線抗爆間室門機安全聯鎖措施和提升工業雷管生產線鋼板防護間防殉爆能力的通知》(工安全函〔2018〕69號)要求,深入開展隱患排查,積極組織實施改造,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造。
(十三)提升老舊抗爆間室、抗爆門、傳遞窗防護能力
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民爆生產企業開展對老舊抗爆間室、抗爆門、傳遞窗的核查,對相關設計圖紙、設計藥量、實際存藥量全面梳理,對設計防護能力不詳、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匯總統計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消除老舊抗爆間室、抗爆門、抗爆傳遞窗抗爆能力不足的安全隱患。
(十四)核查現場混裝炸藥乳膠基質含水量
各民爆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現場混裝乳化炸藥車乳膠基質含水量標準,嚴禁地面站乳膠基質含水量低于15%,確保乳膠基質為5.1級氧化劑,保障其生產和使用安全。
三、時間進度安排
(一)部署階段(2018年7至8月)
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細化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計劃和重點內容,保障專項行動按計劃落實。
(二)實施階段(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
專項行動采取企業自查、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督查檢查、工信部安全生產司組織督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此次專項行動分年度實施,2018年度實施時間為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8月底前組織企業自查),2019、2020年度行動方案將在本通知基礎上,根據上年度具體實施情況調整完善重點任務,另行發文通知。
1.自查、檢查工作安排
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內所有民爆企業按照本地區專項行動方案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并指導、督促轄區內市、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及企業按計劃分階段落實,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效。自查必須專人負責,寫出自查報告備查;同時,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地方實際,對專項行動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檢查。
2.督查、抽查工作安排
安全生產司每年將組織若干個專家督查組,由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同志帶隊,對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查采取座談、聽取匯報和延伸現場督查的形式,督查每個省向下延伸不少于1個市級、2個縣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不少于2個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場點。
安全生產司每年將組織若干個抽查組,由兩個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同志率專家組,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形式對民爆生產、銷售企業進行抽查。抽查組駐扎被抽取企業詳細摸排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并書面反饋抽查意見。(督查、抽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總結階段(2021年4月底前)
各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對本地區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小結,積累經驗,查擺不足。安全生產司每年4月底將對上年度的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小結,并將共性問題通報全行業;2021年4月將組織專家對此次專項行動進行評估總結,系統評價專項行動的效果,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提出存在的不足,并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各民爆生產銷售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落實本次專項行動,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并積極配合督查、抽查工作。
(二)督查、抽查組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嚴肅認真地開展督查、抽查,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輕車簡從,廉潔自律。